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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理工大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启事

2018-03-01 作者: 阅读: 159

  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,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。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、理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文学、法学、历史学、教育学、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,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。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机械工程、农业工程、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、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、75个本科招生专业。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,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,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、11个省级重点学科、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。现有25个学院,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2900多人,研究生2600多人。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、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、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、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,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。

一、招聘学科

  机械工程、农业工程、化学工程与技术、电气工程、交通运输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、化学、力学、仪器科学与技术、电子科学与技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、控制科学与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土木工程、测绘科学与技术、建筑学、矿业工程、纺织科学与工程、生物学、数学、物理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文学、哲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中国史等学科。

二、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

  (一)第一层次:两院院士;相当水平人才。

  (二)第二层次:国家“千人计划”“万人计划”(杰出、领军人才)人选;长江学者特聘(讲座)教授;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;国家重点学科(重点实验室、重点研究基地)学术带头人;海外知名大学教授;相当水平人才。

  (三)第三层次: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入选者;国家“万人计划”(青年拔尖人才)入选者;“长江学者计划”青年学者;国家级教学名师;中国科学院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;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;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;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;相当水平人才。

  (四)第四层次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  1.学科与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、副教授,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发表过高水平论文。

  2.海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,或学校优势特色学科、紧缺专业急需的毕业于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的优秀博士。

  (五)第五层次,本硕博一般为全日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(博士后)。

  1.A类博士: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;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C刊一区2篇或SSCI、A&HCI源刊论文1篇;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、EI、CSSCI、A&HCI检索6篇;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;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。

  2.B类博士: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、EI、CSSCI、A&HCI检索3篇;或首位发表论文被SCI检索二区、CSSCI检索一区1篇,且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;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。

  3.C类博士:首位发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论文3篇;或被SCI、EI、CSSCI、A&HCI检索2篇以上,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或具备相当水平者。

  (六)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。

  1.围绕学科建设重点需要,对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急需的省部级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。

  2.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,以各种方式主持、参与、指导学校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。

三、引进人才待遇

  (一)全职引进各类人才待遇

人才

类别

待遇

购房补贴

(万元)

安家费

(万元)

年薪

(万元)

科研启动经费(万元)

其他

补贴

配偶及子女

理工科

人文社科

高层次人才

第一

层次

待遇面议

经淄博市认定,3年内享受市提供的生活补贴2000-5000元/月。

安排配偶工作,协助解决子女入学。

第二

层次

150;或>200m2住房

100

70-120

工科300-500

50

理科100-300

第三

层次

100

50

40-60

50-100

20

第四

层次

50

40


10-20

优秀青年博士

第五层次

A类


40


10

5

3年内同时享受:淄博市提供的生活补贴2000元/月;获国家级科研项目,学校给予一次性博士补贴3.6万元。

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,参加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,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。

B类


30


5

3

C类


20


5

3

  (二)柔性引进各类人才待遇

人才类别

待遇

岗位津贴

平台建设经费

人才工程申报

住房

交通

国家级及相当水平人才

根据工作目标任务、结合在校工作时间,每年不低于20万元

50万元

学校积极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工程,入选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专项经费及学校匹配经费资助,协议另定

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人才公寓(免租金)

学校为海外人才每年报销两次往返路费

省部级及相当水平人才

根据工作目标任务、结合在校工作时间,每年不低于15万元

20万元

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(或相当水平)及以上人才

根据工作目标任务、结合在校工作时间,每年不低于10万元

20万元

四、符合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、山东省“泰山学者”等国家、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,学校将积极引荐,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  1.高层次人才联系方式

  电话:0533-2782311  联系人:张老师

  E-mail:rshch@sdut.edu.cn

  2.博士求职联系方式

  电话:0533-2786219  2780985  联系人:王老师  于老师

  E-mail:rcb@sdut.edu.cn

  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

  邮编:255000

  详情可登陆山东理工大学网站浏览(http://www.sdut.edu.cn